📢兵役緩徵、儘後召集(含延長)申辦注意事項

2025-07-10

1.申請緩徵: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0日臺教學(六)字第1070134243B號令辦理。
2.申請儘後召集︰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3日臺教學(六)字第1090099010B號令辦理。

下列情形不得辦理緩徵:1.未上網填妥兵役資料表及未繳交相關資料者。2.年齡逾三十三歲者。

申請兵役緩徵、儘後召集(含延長)請點選以下連結並務必詳閱:
 

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/轉學/復學及延畢學生申辦兵役緩徵、儘後召集(含延長)注意事項